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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职责
  宣传执行党的基本国策,负责本地区人口预测,督促本地区单位和个人遵守国家和本市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指导组织居委和单位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负责计生协会工作;办理退休后计划生育奖励待遇手续;办理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手续;对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和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对象进行审核,负责本地区外来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管理;对违反《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或处理。
办事依据
  《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的应用解释、《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办事时效
 

1.申领、换领、补领《独生子女证》:自材料收齐之日起二周内审核完毕,并报区计生委审批。
2.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审批:材料收齐的人员每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领取当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3.享受退休后计划生育奖励待遇审批:材料齐全的人员当场审批完毕。
4.申请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审批:街道自材料收齐之日起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的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申请表次日起一个月审批完毕,符合条件的,发给《上海市生育第二个孩子批准书》。
5.个人和单位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处理(处罚):不受时间限制。
6.避孕药具发放:当场审核办理。
7.外来人员计划生育验证审核:材料齐全当场审核办理。
8.外来流动人员生育联系卡审核: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审核办理。
9.上海市外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审核:材料齐全,二周内审核完毕并报区计生委批准。
10.免费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服务实施办法:可免费享受服务的对象按要求填写报销审核表,对材料齐全、审核完毕的当事人,在受理报销之日起二周内办理完毕。

办事流程
  独生子女证申请
申领、换领、补领《独生子女证》办事制度
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审批办事制度
符合条件,可生育第二子女
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验证审核办事制度
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待业人员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审批办事制度
享受退休后计划生育奖励待遇审批制度
个人和单位违反《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的处理(处罚)办案制度
外来流动人员生育联系卡审批办事制度
上海市外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审核办事制度
避孕药具发放办事制度
免费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相关制度
  《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
《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的应用解释
申领、换领、补领《独生子女证》办事制度
待业人员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审批办事制度
享受退休后计划生育奖励待遇审批制度
申请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审批办事制度
个人和单位违反《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的处理(处罚)办案制度
避孕药具发放制度
外来人员计划生育验证审核办事制度
外来流动人员生育联系卡审批办事制度
上海市外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审核办事制度
上海市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江川路街道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站
  地址:江川东路863弄80号
电话:64355181
江川路街道计划生育证件办理接待
 

江川路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兰坪路301弄125弄25号
电话:54715868-215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 & 上海新致软件公司 共同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