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中央、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方针、政策,拟订本地区的工作计划、方案,提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掌握分析社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工委、办事处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社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检查、督促社区内的单位落实社会治安领导责任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指导、检查、督促单位和居委会治保会加强组织建设,做好群防群治和科技创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禁毒、禁黄、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等工作;协调好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的工作。
负责街道青少年保护工作。根据市、区领导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落实“宣传、协调、督促、检察”八字方针,健全三级网络,关心帮教社区特殊家庭青少年的行为偏差生和辍学生,设立青少年保护咨询站,做到控制学生犯罪率为“0”,非正常死亡率为“0”。街道青少年保护工作委员会接受区政府青保办的业务指导和督察考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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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治安许可证》签订《委托合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