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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民政->申领《残疾人证》

受理范围
  持有本地区常住户口的疑似视力、听语、肢体、智力、精神残疾的居民和职工。

办理步骤
  1、申请。要求残疾评定的人员,于每年5月10日和11月10日前,向所属居委残协:(1)提交书面申请;(2)
提交二张二寸免冠照片和近阶段的病史证明材料;(3)填写闵行区评残初审表。居委于5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将评残材料上报街道残联。
2、审核。街道残联对各居委和个人报来的评残登记表进行审核,拟定可以参加评残人员的名单上报区残联,由区残联审定后下发评残的时间、地点(医院)等事项通过居委残协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3、评残。评残人员要带好本人身份证和二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及有关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评残。区残联届时将派有关人员协助医院进行残疾评定工作。
4、发证。街道残联根据区残联和医院医生确认的残疾类别,将情况及时反馈到各居委残协,并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通过居委残协向残疾人发放残疾人证。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街道残联
地址:兰坪路301弄12支弄25
联系电话:34020800  54715868-229分机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 & 上海新致软件公司 共同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