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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司法—〉申请法律援助须知
申请法律援助须知
 

一、 法律援助的对象
1、社会孤老残幼,社会困难户等城镇帮因对象。
2、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诉讼中由法院指定刑事辩护的被告人。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
1、法律咨询;
2、刑事辩护;
3、民事代理(但经法律援助后使申请人有较大财产收益的除外);
4、刑事辩护和民事诉讼以一审为限(但律师事务所认为确有上诉理由,需继续提供第二审法律援助的,不在此限);
5、受理公民的法律咨询。
三、申请法律援助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藉证明或暂住证;
2、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
3、申请援助事项的全部材料;
4、法律援助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代申请人应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四、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江川路街道工作站地址
闵行鹤庆路398号 电话:64622694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 & 上海新致软件公司 共同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