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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控制和治理废气污染,废、污水污染、噪声污染,有毒有害废弃物污染。
二、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国务院关于发布《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通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三、办事成效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15个工作日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0个工作日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0个工作日
四、办事流程
1、基本建设程序: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试生产——>竣工工验收
2、申报主要材料:
①项目建议书
②上级立项批文
③地形图
④规划选址意向
⑤委托编制环评报告书<表>
⑥委托开展环境监测
3、审查内容:
①审查项目建议书
②审查选址
③确定做何种环境评价
④初步设计中环保篇章
⑤检查审批意见的落实情况
⑥审查环保有关的施工图
⑦审查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⑧审查试生产申请报告
⑨现场检查试生产准备情况
⑩审查竣工验收报告
⑾查验环境监测报告,施工开工报告
4、审批内容:
①项目立项初步意见
②环境评价审批意见
③核法竣工验收率
五、相关制度
环境建设项目接待时间:每周~全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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