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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申换补《独生子女证》

办理步骤
  1、申请。
⑴当事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照片或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和原外地的《独生子女证》等)到女方所在单位(无单位到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申请审批表》或《换领独生子女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用钢笔填写,由当事人双方单位盖章;
⑵《独生子女证》、《通知书》遗失者,当事人需提出书面遗失报告,经单位(无单位由居委会)初审,盖章。携带证明材料(通知书、结婚证书复印件,孩子一寸照片)遗失通知书除外。

2、审核。
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由居委会)初审同意、签名、盖章后,携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送女方常住户口居委会,由居委会送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后,由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报区计生委审批。

3、审批。
区计生委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批,三十天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经批准的发给夫妻双方各一本《独生子女证》

 
收费标准:收《独生子女证》工本费5元


申办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结婚证
4、孩子照片或离婚协议书
5、离婚证和原外地的《独生子女证》等

办事依据
  《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受理范围
  1、申领《独生子女证》,需女方及子女常住户口在本街道,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孩子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换领《独生子女证》的范围:
⑴ 女方常住户口在本街道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并且领过《独生子女证》,现再婚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
⑵从外省市迁入本市户口的独生子女,其常住户口在本街道,并且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常住户口也迁入本市(不包括退休迁入),在外省市已领过《独生子女证》的。
3、补领《独生子女证》,需在原街道申领过《独生子女证》因种种原因《独生子女证》遗失,可补领。


表格下载
  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正)
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反)
换领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正)
换领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反)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 & 上海新致软件公司 共同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