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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外来流动人员生育联系卡审批办事制度

办理步骤
  1、申请。
当事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准生证,到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申领《上海市外来人员妇女生育联系卡》

2、审核。
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对当事人的上述材料、证明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当事人发给《上海市流动人员生育联系卡》。

3、当事人凭街道发给的《生育联系卡》,到现居住地居委会办理《早孕联系单》,再到本市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


申办材料
  1、身份证
2、常住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准生证
3、《暂住证》(暂住证明)

办事依据
  《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十条

受理范围
  在本街道辖区内的外来流动人员育龄妇女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 & 上海新致软件公司 共同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