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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武装部->兵役登记工作

办理步骤
  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兵役登记和审证。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申办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学历证明
4、一寸免冠报名照片两张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条例》和《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

登记范围
  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十八至二十四周岁的男性公民进行登记
十八至二十四周岁的男性公民,在就业(含临时就业)、就学、申请处境、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专业证件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出示兵役证,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必须予以查验。


登记时间
  每年9月30日以前完成,闵行区兵役登记时间为(九月一日至九月十五日)。具体登记时间,以街道武装部发出的通知为准。有兵役证得进行验证。
登记程序: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兵役登记和审证。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带好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一寸免冠报名照片两张,工本费三元。


法律责任
  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 & 上海新致软件公司 共同制作